2023开年首场!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稳物价专题新闻发布会******
1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稳物价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副司长牛育斌、副司长周伴学出席发布会,就物价总体形势走势、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保持能源价格稳定、国内生猪市场价格形势、困难群众物价补贴、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答记者问
央视新闻记者:请介绍一下2022年我国物价整体情况,国家采取了哪些措施保障物价平稳运行?2023年物价走势如何?
万劲松:2022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加强粮食、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着力加强重要民生商品和大宗商品价格调控,我国物价总水平持续平稳运行,国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涨幅始终运行在3%以下,全年上涨2%,大幅低于美国8%左右、欧元区8%以上、英国9%左右等发达经济体涨幅,也明显低于印度、巴西、南非等新兴经济体7%—10%(1—11月份)的涨幅。国际胀、国内稳,对比十分鲜明。
回顾2022年稳物价工作,重点是做好“稳民生商品、稳大宗商品、稳市场预期”三方面工作。一是以粮食和生猪为重点、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为抓手,全力稳定重要民生商品价格。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促进粮食稳产增产。及时开展储备调节,缓解生猪猪肉价格大幅波动。定期调度并指导各地建立健全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多措并举抓好保供稳价。二是以煤炭为“锚”,千方百计稳定能源等大宗商品价格。创新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提出煤炭价格合理区间,明确煤炭领域哄抬价格行为认定标准,加快释放煤炭先进产能,实现煤炭价格总体在合理区间内运行。煤炭价格的稳定,为稳电价、稳用能成本奠定了坚实基础。落实好天然气价格政策,充分发挥国产气保障作用,完善中长期供气合同机制,保持国内居民用气价格基本稳定。三是创新预期管理机制,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信息发布,及时释放调控信号。加强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遏制过度投机炒作。
展望2023年,尽管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可能高位波动,输入性通胀压力仍然存在,但我国物价保持平稳运行具有坚实基础。粮食生产连续丰收,生猪产能合理充裕,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基础能源保障有力,保供稳价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全有信心、有能力继续保持物价总体稳定。
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记者:重要民生商品关系人民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国家在保供稳价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牛育斌:重要民生商品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息息相关。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坚持部门协同、央地联动,围绕粮油肉蛋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做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过程“不容易”,成效“不平凡”。全年CPI中的食品价格指数上涨2.8%,明显低于美欧等主要经济体10%左右的涨幅。国内外粮价涨幅对比更加明显,国际小麦、玉米价格月度同比涨幅最高达到74%和36%,而我国小麦、玉米价格走势较为平缓,成品粮零售价格更为稳定,全年36个大中城市大米零售价比上年下降1%,面粉零售价比上年上升3%。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狠抓机制建设。强化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推动各地建立健全监测预警、预期引导、区域协作、储备调节、产销衔接等方案预案,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逐步完善。
二是加强监测预警。密切监测各地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运行情况,加强市场形势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并提示预警。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对各地保供稳价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风险点进行提醒,压实工作责任,督促补短板、强弱项。
三是丰富调控手段。指导各地围绕产供储销全链条加强保供稳价。生产方面,稳定粮食和生猪生产,主产区和主销区共担保供稳价责任;督促大中城市落实人均菜地最低保有量要求。流通方面,推动主产区和主销区之间强化跨区域合作,开展联保联供;指导各地畅通运输物流,降低流通成本。储备方面,指导各地落实成品粮油、猪肉、北方城市冬春蔬菜等储备并适时投放,保障市场供应。终端环节,提升大中城市市域配送能力,及时开展平价销售,确保终端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总的看,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我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已经具备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较为完备的调控体系、丰富的实践经验,完全有能力、有条件保障好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消费需要。
澎湃新闻记者:受多种因素影响,2022年国际能源价格大幅攀升,国家在保持能源价格稳定方面有哪些重要举措?
周伴学:2022年,国际能源供需形势复杂严峻、价格大幅上涨,多个国家遭遇能源危机;我国是能源消费大国和进口大国,国际冲击叠加极端天气频发,能源保供稳价面临较大风险挑战。国家发展改革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持续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基础上,创新机制、稳定预期、加强监管“三箭齐发”,以煤炭为锚着力保持能源价格总体稳定。2022年1—11月,美国、欧元区CPI中能源价格同比分别上涨约27%和38%,而我国CPI中居民水电燃料价格仅上涨约3%,汽柴油价格涨幅也明显低于美欧。
一是创新机制。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坚持系统观念,煤价改革、电价改革“双管齐下”,以机制创新支撑能源保供稳价。改革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按照“下限保煤、上限保电”的原则,提出煤炭价格合理区间,同步明确煤、电价格可在合理区间内有效传导;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创新建立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制度,引导市场交易电价合理形成。上述改革措施实现了煤价、上网电价、用户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三价联动”,有效稳住了煤价,进而实现稳电价、稳用能成本。坚持保障民生,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
二是稳定预期。通过“打明牌、定边界”方式,持续加强宣传解读和预期引导,积极应对价格异常波动风险。完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方案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同步发布公告明确煤炭领域哄抬价格行为认定标准,连续发布16篇煤炭价格政策系列解读,编印3000份《煤炭价格政策宣传解读手册》送至煤炭企业和相关单位,部署主产省多次召开政策宣讲会,全面完整解读煤炭价格“新政”,促进形成广泛市场共识。对相关煤炭生产贸易企业、资讯机构开展约谈提醒,及时纠正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炒作等行为。
三是加强监管。建立煤炭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制度,开展煤炭价格指数行为评估和合规性审查。每日监测煤炭出矿、港口、到厂现货价格,每周监测中长期交易价格,每月调度重点发电企业合同信息,及时了解一手市场价格情况,发现异常波动及时预警处理。对煤炭价格涉嫌超出合理区间线索开展拉网式调查、聚焦式核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一系列改革调控监管措施有效稳定了我国能源价格,为稳增长、保民生提供了有力支撑,与欧美国家能源价格大幅上涨形成鲜明对比。例如,2022年我国居民电价、气价均保持稳定,欧美国家则明显攀升,美国、欧元区2022年1—11月CPI中电力价格同比涨幅分别达12.9%和36.3%,天然气价格同比涨幅分别达26.6%和56.5%。
东方卫视记者:针对猪价周期性波动,国家采取了哪些措施促进生猪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今后一段时间国内生猪市场价格形势会怎样?
万劲松
2009年,国家出台了生猪价格调控预案,并于2012年、2015年、2021年三次修订完善,主要目的就是缓解生猪价格周期性波动,促进生猪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受周期性、季节性、超预期因素叠加影响,2022年生猪市场形势较为复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测分析预警,强化预期引导和市场监管,加强储备调节,精准有力开展市场调控。一是强化监测预测预警。不断丰富监测指标体系,加强调研会商,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发现问题立即预警。二是积极开展储备调节。2022年上半年生猪价格低位运行时,及时开展中央猪肉储备收储工作,连续13批次收储中央猪肉储备,同时督促指导各地同步收储,提振市场信心。下半年生猪供应偏紧、价格一度过快上涨时,连续7批次投放中央猪肉储备,并指导各地同步投放地方储备,增加市场供应。三是强化市场监管。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提醒企业加强行为自律,要求不得控量抬价、不得串通涨价。约谈部分故意渲染生猪涨价氛围的自媒体,提醒告诫部分夸大其词的市场机构。加强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防范资本过度投机炒作。四是积极稳定市场预期。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稿等形式,加强市场预期管理,引导养殖户合理安排生产经营。一系列保供稳价措施,缓解了生猪价格周期性波动。
我们关注到,受猪肉消费较往年偏弱、生猪供应阶段性增加等因素影响,近期国内生猪价格有所回落。各方分析认为,当前国内生猪产能总体处于合理区间,预计2023年价格波动幅度会比2022年小一些。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紧盯市场动态,按照预案规定及时采取调控措施,促进生猪市场平稳运行。
深圳卫视记者:困难群众对物价非常敏感,请问国家在价格补贴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目前价格补贴发放情况怎样?
周伴学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一手抓“稳物价”、一手抓“保民生”,会同有关部门多次完善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坚决兜住兜牢民生底线。一是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在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7类群体基础上,进一步将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口阶段性纳入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目前共覆盖困难群众约6700万人。部分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二是启动条件持续优化。将启动条件中的CPI单月同比涨幅由3.5%阶段性降低为3%。目前,满足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或CPI中食品价格同比涨幅达到6%中的任一条件,即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部分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降低了启动条件。三是补贴标准稳步提高。物价补贴发放标准与城乡低保标准挂钩。各地根据城乡低保标准调整和物价上涨情况,及时提高补贴标准。部分地区还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发放了一次性补贴。四是发放时效不断提升。物价补贴发放时限,由早期“按月计算、按季发放”缩短至当前“按月计算、当月发放”,在相关物价指数公布当月发放到位,让困难群众尽早拿到物价补贴。五是资金保障更加有力。目前,各地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均明确了物价补贴资金来源。同时,中央财政每年对各地困难群众救助和抚恤优待工作给予适当支持。通过有力的资金保障,能够确保物价补贴足额发放到位。
2020年以来,各地累计发放物价补贴约375亿元,惠及困难群众7.3亿人次;其中2022年发放物价补贴约65亿元,惠及困难群众约2亿人次,对缓解物价上涨影响、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国发展改革报社记者:临近春节,国家如何采取措施保障节日市场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牛育斌
春节是我国重要传统节日,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此前工作基础上,结合形势发展变化,近期又会同有关部门对节日期间保供稳价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一是强化监测分析预警。指导各地密切监测居民消费市场运行和价格变化,跟踪返乡、旅游人员流动情况,分析研判对城乡重要民生商品市场的影响,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并作出前瞻性安排。二是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指导各地积极发挥保供稳价主体作用,梳理本地重要民生商品产需、储备等情况,提前做好充实储备、产销衔接和应急预案等准备。三是确保货源充足。指导各地加强货源调配,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等骨干流通主体加大提前备货、铺货力度,丰富品种选择。四是强化市场监管。加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巡查检查,引导和倡议市场经营者守法合规经营,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价格秩序。
从近期调度情况看,各地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储备充实,市场价格平稳有序,能够保障广大城乡居民节日期间消费需求。
摄影/高弘杰
处方药在部分网上药店可以随意买 公益诉讼督促加强网售处方药监管******
处方药在部分网上药店可以随意买
北京铁检院:公益诉讼督促加强网售处方药监管
远程诊疗、网上开方、送药上门……随着互联网医疗的蓬勃发展,网上药店让消费者足不出户就能快速获取药物。然而,由此带来的药品误用、滥用、过量服用事件也时常发生。药品安全非同儿戏,网上用药安全该如何保障?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下称北京铁检院)办理的督促整治网络平台药店违法销售处方药行政公益诉讼案对保障用药安全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探索。
调查发现,网上药店销售处方药存在诸多问题
“网上药店无处方销售处方药”“轻轻松松能买到12周以上用量的处方药”“药师审核形同虚设”“处方上没有执业药师的签字”……2021年7月,北京铁检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网售处方药存在诸多不规范现象。同时,最高检也向北京铁检院交办了相关线索。
处方药规范经营是国家药品重点管理事项,我国多部法律法规对处方药的销售作出了明确规定。2019年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明确了药品经营线上线下相同标准、一体监管的原则。药品零售企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负责本企业的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和调配、合理用药指导等工作。2021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印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中指出,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根据慢性病特点,病情稳定的患者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2周。
“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发现网上药店违法销售处方药可能会给群众用药安全带来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我们决定立案调查,针对网上药店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可能涉及的药品安全领域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对北京市范围内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销售处方药的情况进行排查。”北京铁检院检察官康辉介绍说。
2021年9月,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将在京注册网络平台的药店及京外注册网络平台在京注册的药店作为调查重点,通过大数据筛查、人工复核、梳理分析等方式,全面了解网上处方药的销售情况。调查结果显示,3家网络平台(其中包括2家在京注册网络平台)上有28家药店存在执业药师未依法履行电子处方审核责任的情况,共涉及北京市的5个区。具体问题包括:部分网络平台药店在接收线上购药订单后,执业药师未按照相关规定对电子处方进行审核就进入了线下配送环节,存在配送超过用量的处方药、执业药师未在处方上签名等违法行为。
检察建议引发“整治风暴”
执业药师的审核是网售处方药的最后一关,关乎消费者能否吃准药、吃对药,绝不能形同虚设。为此,2021年9月,北京铁检院分别与市区两级药品监管部门就网售处方药的监管权责划分问题进行座谈,就网售处方药监管现状、网上药店日常经营、药师审核义务等进行深入沟通。
随后,北京铁检院分别向5个区的药品监管部门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网络平台药店执业药师履行电子处方审核职责加强监管。
收到检察建议后,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工作:通过对辖区涉案网络平台药店进行约谈及现场检查,对存在执业药师未对电子处方进行审核调配问题的网络药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整改;开展网络销售处方药专项监管执法工作,对辖区网售处方药的药店进行延伸检查、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逐一约谈重点关注的网络平台药店,结合相关法律规范对药店的具体经营进行规范指导;推动网络平台药店在电子处方服务方面建章立制,并定期发布工作专刊,组织学习交流。
溯源治理推动平台企业加快技术更新
办案中,承办检察官还发现,在部分备案的纸质处方上有执业药师签字,可电子处方上却没有。这种现象是因为药师的疏忽,还是技术的迟滞?
“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相关互联网平台操作系统不完善,造成药师在诊疗系统中使用不便。”康辉介绍,《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由此可见,电子处方也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为推动溯源治理,承办检察官分别与涉案的3家网络平台进行座谈,建议平台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加快技术更新,为执业药师审核电子处方提供便利条件,推动平台销售处方药规范化发展。随后,相关平台对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不仅解决了药师签名上传失败的问题,还可以对处方开具的药量进行监测。对于医师、药师超用量开药等行为,系统可以自动提醒,并限制超过用量的处方开具权限。平台企业还研发了辅助监控系统,帮助网上药店开展相关审核事项。
据悉,2022年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建立在线药学服务制度,由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开展处方审核调配、指导合理用药等工作;同时明确第三方平台应当加强检查,对平台上药店的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药品销售和配送等行为进行管理,督促其严格履行法定义务。“管理办法与我们之前的办案思路不谋而合。我们也将持续关注药品网售合规问题,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同时,康辉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线上选购药品时一定要遵循互联网医师的指导,看清药品名称、批准文号、有效期等,留心执业药师对电子处方的审核意见,理性购药、科学用药,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近日,该院检察官跟踪回访后发现,消费者在相关平台购药开具的电子处方已标有执业药师的审核签名,在开具的长期处方上标注了理由,相关药店也配备了线下执业药师。(检察日报 简洁 田慧娟)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