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⑩科技创新是农业强国建设的重要驱动力******
作者:王晓君、毛世平,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2022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做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总体战略部署。会议提出要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我国作为传统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迈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根本要求,但农业强国建设任务重、涉及范围广,核心利器在于科技创新,科技是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首要驱动力。
一、深刻理解科技创新在农业强国建设中重要驱动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被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农业科技创新作为国家科技创新重要组成部分,在“三农”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党的十八大以来,科技创新不断渗透到“三农”发展全局,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显著提升,科技已成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驱动力。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突出强调,科技创新是引领农业现代化的第一驱动力。只有通过科技创新,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才能让农业产业强起来;只有通过科技创新不断突破资源环境刚性约束,走生态低碳之路,赓续农耕文明,才能让农村美起来;只有通过科技创新,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才能让农民富起来。未来,必须把科技创新摆在核心战略地位,优先支持,优先发展,走中国特色创新驱动农业强国道路。
二、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突出的三大短板
世界农业强国的共性特征之一是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强,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达到80%左右,2021年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为61%,农业科技创新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短板主要体现三个方面。
一是农业研发实力整体不断提升,但原始创新能力不足。《2022中国农业科技论文与专利全球竞争力分析报告》指出,我国农业科技论文与专利竞争力稳居全球第一方阵。农业科技论文总发文量、高被引论文量和Q1期刊论文量均排名第一。中国农业发明专利申请以62.83万件保持全球第一。但我国农业基础创新能力不足,部分核心关键技术受制于人。世界农业强国种业已进入“生物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信息技术”的育种“4.0时代”,我国仍处在以杂交选育和分子技术辅助选育为主的“2.0时代”至“3.0时代”之间,种业原始创新能力不足,缺少重大突破性的理论和方法,关键技术与战略性产品研发水平相对较低,国际竞争力优势相对较弱。
二是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初步建立,但涉农企业创新能力不足。初步形成政府主导、“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多层次、多主体参与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我国现有地市级以上农业科研机构974个,农林类院校98所,涉农类规模以上企业约7万家。但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不高,短板在涉农企业创新能力不足。《2022中国涉农企业创新报告》显示,我国389家上市涉农企业创新指数为47.28(满分:100),创新能力整体偏低,涉农企业创新投入强度2.60%,为全行业的一半,且尚未成为创新决策和创新组织主体,75%不具备重点科研平台,包括国家级、农业农村部级别的创新平台及博士后工作站。
三是建立了世界最大农技推广体系,但基层推广公益性属性不断退化。我国农技推广体系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为农业发展做出过极大贡献。截至2020年,农业农村部所属种植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化、综合站五个系统,部、省、地、县、乡五级,共有国家农技推广机构7.55万个,农技推广人员51.40万人,如此庞大的农技推广队伍,既服务于分散经营的2.3亿小农户,也服务于生产规模相对较大的300多万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范围覆盖全国农业生产区域2400余个县。但当前由于科研、教育与推广体制相互脱节,农业推广资金严重不足,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在某些地方正在不断退化,基层推广人员队伍正不断萎缩。
三、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主要发力点
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的突出短板,不断突破科技和体制机制障碍,推动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实现,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强化农业基础研究。农业强国建设要坚持农业科技优先发展方针,加大农业科技投入,让农业科技投入强度由2020年的0.67%尽快提高到全国科技投入强度平均水平(1.5%),并且逐步接近农业强国水平(2%-3%)。加大基础研究的经费投入比重,由2020年的4.53%逐步提高到10%左右水平,进而达到世界农业强国的水平(15%左右),支撑多领域实现“从 0到 1”的原创性突破创新,强化对基因组学、作物杂交育种理论、预防兽医学、重大病虫害成灾机理等基础研究支撑。
二是强化涉农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效能。健全优质涉农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尽快培育一批大型国有涉农企业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扶持一批科技型骨干涉农企业成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支持中小微涉农企业创新发展,鼓励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企业建立。引导中央企业、民营科技型骨干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等流动机制试点,尽快落实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兼薪细则,推广涉农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
三是促进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新跃升,壮大社会化科技服务力量。通过基层乡镇机构改革,规范设置农技推广机构和农技专岗,进一步整合各方人力资源,从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公费农科生中充实基层农技人员力量,优化基层农业工作体制机制,给予充足编制和资金支持。通过政府购买农技推广服务清单等方式,支持社会化农业科技服务力量承担可量化、易监管的农技服务。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个性化精准化农技服务,引导其与小农户建立紧密的农技推广服务联结机制。
“全球战斗舰”难以撑起“全球英国梦”******
上图:26型护卫舰“格拉斯哥”号。资料图片
近日,英国海军的首艘26型护卫舰“格拉斯哥”号举行了下水仪式,并将在完成舾装后开展海试,预定于2028年前正式服役。保持“全球抵达”能力的海军,一直被英国视为维持其“全球影响力”的重要支柱。而26型护卫舰早在研发期间,就被英国防部冠名为“全球战斗舰”。然而,这款新型战舰,真能支撑起英国近几届政府所宣扬的“全球英国”战略构想吗?
客观而言,26型护卫舰在设计和性能上确有可圈可点之处,是一型瞄准了“全球作战”目标打造的多用途水面战舰。
首先,自持力与续航力较出色。作为“护卫舰”,26型护卫舰标准排水量约6900吨,几乎与美军“阿利·伯克”级驱逐舰和英军45型驱逐舰持平,可满足长期远航的物资储备需求。较一般护卫舰30天的自持力,26型护卫舰自持力可达60天,最高航速超过26节,以15节航速航行,续航力约为7000海里。
其次,能遂行多种作战任务。26型护卫舰问世的主要目的,是替换老旧的23型护卫舰、担纲英军航母编队的反潜主力,其集多种本领于一身,能分担兼顾防空反导和对海对陆打击等任务,且采用模块化设计,可根据作战需求进行改装。
再次,与盟友海军的互通性和协同性较好。除英国外,同为“五眼联盟”和英联邦国家的澳大利亚及加拿大,均已选择26型护卫舰的出口型作为本国新一代护卫舰的基本平台,分别采购了9艘和15艘;新西兰也有望订购2至3艘。这意味着,26型护卫舰较易获得这些国家海军的保障和配合,从而提升执行任务的能力与效果。
然而,纵观26型护卫舰项目推进进程,却堪称当代各海军强国中“拖(工期)、涨(预算)、降(性能)、减(数量)”的典型。
英海军原计划用26型护卫舰“一对一”地替换13艘23型护卫舰,然而其性能指标需求与控制成本的原则相悖。单艘26型护卫舰仅船体建造成本已高达约16亿美元,比原计划攀升了3倍多,为此不得不缩小建造规模,目前仅实际开工3艘。2022年11月,英国敲定了第二批次5艘舰的建造合同,但据英国国防部披露,即便进展顺利,英海军最快也要到2035年才能拥有8艘26型护卫舰。结合目前英海军只有6艘45型驱逐舰来看,按照三分之一的“战斗出动率”计算,届时仅能勉强凑出一个航母战斗群的驱护舰配置。
此外,26型护卫舰存在不少技术短板:其动力系统中使用的燃气轮机,与“伊丽莎白女王”级航母和45型驱逐舰相同,而它恰是故障频发、导致战舰不时停摆的“罪魁”;其装备的“海上拦截者”防空导弹系统,拦截弹由“阿斯拉姆”空对空格斗导弹演化而来,不仅尺寸“迷你”,最大射程也仅有25千米。计划为该型护卫舰配备、由英法联合研发的新一代反舰导弹系统,也迟迟未见踪影。
26型护卫舰处境尴尬的深层次原因,是英国日益没落的制造业和海军经费拮据。“格拉斯哥”号的下水,与“伊丽莎白女王”级航母的巡航一样:看似华美的一抹光彩之下,映射出的只是“日不落帝国”积重难返的日落残阳!(海 镜 李新宇)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