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两会”新闻发布会举行******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两会”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西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1月13号至16号召开、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于1月12号至15号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周亦峰、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谢会昌分别介绍了“两会”筹备工作情况、主要任务和日程安排,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周亦峰表示,过去五年,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站在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人大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五年来,政协十一届自治区委员会及其常委会,始终着眼于把更多的人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积极发挥统一战线组织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为推进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西藏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谢会昌表示,十一届政协履职的五年,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广泛凝聚共识,助推“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努力把人民政协制度转化为治边稳藏效能,开创了我区政协工作新局面。(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尕玛多吉、杜倩见习记者石永程)
擅建楼层引发邻里纠纷 十年矛盾终达成执行和解******
“问题解决了,我们心也舒服了。”近日,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了一起排除妨害案件,使得十年邻里纠纷终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韦先生在执行和解书上签字时由衷地发出感叹。
韦先生是广西融水县融水镇某街道38号房屋的所有人,艾先生是与他相邻的39号房屋的所有人。2012年底,艾先生房屋拆旧建新,韦先生认为艾先生新建房屋侵占其房屋楼面空间,双方产生矛盾纠纷。经邻居及相关部门调解无果后,韦先生以艾先生建新房屋未做好防护措施,导致建筑渣土掉落到韦先生房屋瓦面以及新建房屋第四层飘出墙面10厘米侵占韦先生房屋楼面为由,于2015年1月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排除妨害。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认定“艾先生房屋第二、三层的墙体均为12墙体,建造到第四层的时候,艾先生将第四层地梁增厚为18厘米,第四层墙体砌成18墙体。艾先生四楼南墙自西向东长达3.78米,砌砖飘出其房屋第三层楼外墙,并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5至10厘米”事实,并判决艾先生于判决生效日期内自行清除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渣土并修复被损毁的瓦面以及拆除其房屋第四层南墙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该判决生效后,艾先生不服判决,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于2016年11月作出民事裁定,裁定驳回艾先生的再审申请。后因艾先生未主动履行上述判决,韦先生向法院申请执行,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将该案执行完毕。
本以为双方矛盾就此结束,没想到艾先生又顺着第四层的墙面继续加建新楼层,韦先生认为艾先生加建行为也构成侵权,故继续向人民法院起诉。经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审理后,2021年12月,法院最终判定:艾先生自行拆除其房屋第五层南墙飘出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及清除其掉落在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垃圾。此时,距离最初双方产生矛盾已经将近十年,艾先生已于2021年6月死亡,其配偶陈女士继承涉案房屋。2022年10月,韦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进入执行阶段。
为真正达到案结事了,执行法官多次到现场勘察,向邻里居民详细了解情况,并调阅了与该案相关的证据资料。经过仔细勘察研判,负责承办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一致认为这起案件有和解的基础,于是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释法答疑,消除双方的对立和顾虑后,再借助邻居、律师热心参与开导,促使双方最终以陈女士补偿韦先生2万元现金的方式和解,并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至此,持续十年之久的相邻关系纠纷案得以顺利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何思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